今天看到一則網路新聞,雖然算不上光怪陸離,卻也令人瞠目結舌!當然,因為我不是當事人無從考証,再加上現在的記者「創造開發」的能力極強,新聞多是參考(娛樂)用,所以我也只從這一則「消息」的字裡行間來說說我的感想!
碩士班一名學生,上英文課時夢周公,被女老師糾正「如果想要睡覺,可以不用修這門課」,認為受到污辱,控告老師妨害名譽
不用回到古早的年代(還是,我就是古早人?),凡做學生的應該都知道(雖然不一定會做到)上課就應好好上課,不該睡覺!就算真的被唸了,畢竟也是自己不對,竟然還去告老師「妨礙名譽」這就真是奇聞了!
到底是誰教我們亂告人的?
想破我不太大的腦袋,真的就只想得到一個兇手和一個幫兇:「愛搏版面的政客」和「樂於提供版面的新聞媒體」。曾幾何時,在新聞上常聽到某政客開記者會,聲明「保留法律追溯權」,演變到率眾「按鈴申告」,到現在是聽到自己不想聽的就「委請律師,聽到一次告一次」,雖然總是沒看到他們在互咬之後的判決是如何!(很多是選完後撤告或不起訴),但越來越激烈的動作,不知不覺也「教化」了升斗小民,原來我覺得不高興就可以提告!反正就把被告的那個人搞得一身腥嘛!告不告得成根本不是重點,反正事情過後會記得真相的人也不多!
也因此,我們給了很多有目的的人很好的機會,不斷的試圖矇閉我們的眼睛,曲解是非真理!到最後,淪陷的是我們的良知和對下一代的教育!
突然有個想法,新聞台和報紙也該分級的,至少該是輔導級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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